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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方仲权呼吁:规范社区工作者退休年龄和缴纳社会保险标准
2026-05-12 08:48:14   来源:华兴时报

  随着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方仲权提交《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退休年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针对社区工作者在退休年龄界定、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多角度积极建言,助力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提案》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我区于2024年底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25条措施健全职业体系,推动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18人配备社区工作者。

  然而,通过开展相关调研,方仲权了解到,由于社区工作者的岗位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对社区工作者的退休年龄一般参照企业职工的年龄进行认定,但对一些工作优秀、50岁左右的女性社区“两委”成员而言,正是群众信任、经验丰富、以老带新的好年龄。与此同时,我区各地已按照要求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但社会保险缴费的险种、基数、比例存在一定差异,由于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社区工作者退休后月平均工资一般在2000元,社区工作者普遍对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心存担忧,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提案》建议,规范社区工作者退休年龄,结合《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适当延迟社区工作者退休年龄,不搞“一刀切”,对社区“两委”成员可参照管理岗,按照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执行,岗位认定由用人单位书面确认,同时明确弹性退休操作流程,规范退休手续办理,让更多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继续服务群众。规范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从自治区层面统一社区工作者“五险一金”缴纳标准,合理设置社区工作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现有按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逐步提高至平均缴费标准,保障退休后收入水平,明确社区工作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医疗保险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继续缴费与补缴的政策。(记者 单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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